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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國立台灣大學傳染病防治研究及教育中心

獎勵辦法

國立臺灣大學傳染病防治研究及教育中心

大專生及研究生傳染病防治研究優秀著作獎獎勵辦法

115.10.27  中心主管會議修正通過

 

一、國立臺灣大學傳染病防治研究及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獎勵大專生及研究生從事傳染病相關之學術研究,以提昇學術水準及培育公共衛生優秀研究人才,特設置「國立臺灣大學傳染病防治研究及教育中心大專生及研究生傳染病防治研究優秀著作獎」。

二、獎勵對象︰全國大專生及研究生從事傳染病相關之學術研究,其研究成果獲疾病管制署評選優異者給予實質獎勵。

三、獎勵名額及金額︰每年若干名;實際名額及金額由本中心及疾病管制署共同決定。

四、獎勵類別︰優秀著作獎設「博士級」、「碩士及大學部級」。

五、獎勵方式︰各得獎者,本中心除頒發獎金外,另頒給獎狀乙紙。

六、參選人之資格及參選之著作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限在學之學生或當學年度畢業生提出申請,每人限申請一件。

2. 著作須為傳染病防治領域已被接受之期刊論文(限第一作者) 、碩博士論文或專題研究。

3. 研究所碩博士論文或大學部、專科學生及研究生自發性構想題目均可申請,惟研究題目均須與傳染病相關。

4. 依相關法規「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的第14條第2項規定,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學生,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七、申請方式及受獎資格詳見申請書,申請書格式另訂之。

八、評審方式︰由本中心及疾病管制署進行評審作業。評審重點包括研究內容及研究生創造性思考之能力、綜合組織判斷能力、獨立研究能力、及對社會之貢獻。

九、優秀著作獎勵所需經費由本中心「傳染病防治及人才培育計畫」經費項下支應。

十、本辦法經中心主管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